丈夫不能帮着向“敌人”索要债权,希望债务增加成为掠夺。 克日,涉嫌犯法的袁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株洲市芦淞区国民监察院逮捕。 蒋某(另案处罚)是株洲某服务公司的休息人员,2015年蒋某将行凶者陈某和陈某少的女友的车交给蒋某哪里办理假交通事件,蒋某将理赔款协助陈某购买保障。 后来蒋某花了重庆要账公司4000多元买了武汉要账公司一套保障,保障公司把钱打入了陈某少女的敌人账户。 陈某想以此还债,但蒋某没有收钱。 为此,蒋某经常找陈某也没有拿到钱。 觉得不爽快,钱的伙伴就让蒋某给自己买了保障,蒋某总是没有把保障的钱给伙伴。 于是决定把钱拿来给“助手”。 2016年8月5日,蒋某经由过程中的敌人让袁某闲熟后,向袁某表示想向助手要钱。 袁某很高兴,两人商量了达到所需比例的优点费。 当晚,蒋某找到陈某在中间广场左近的住宅,与袁某分庭抗礼,称袁某为“助手”。 袁某和袁某乙(另案处罚)搭乘的敌车前往中间广场和蒋某集中。 几天后,三人看到陈某进去,袁某和袁某乙上前拦住陈某,袁某乙用刀引诱陈某上车,上车后,袁某和袁某乙将陈某夹在两端坐在后面。 车上有多少人胁迫陈某控制12000元还款,在利益引导的潮流中,袁某扇了陈某多少耳光。 随后,陈某给了蒋某3500元现金,蒋某还没有放手,陈某一给钱,陈某就把三人带到银行取款机上存了5700元现金,又通过过程中的敌人微信转账1950元。 给了钱后,几个人以借钱工夫太长为由,向陈某借了5000元钱,将陈某放了。 随后,蒋某分袁某和袁某乙3000元。 陈某于8月6日报案,8月16日袁某乙和蒋某到派出所投案。 2017年3月7日,袁某在五里墩被平易近警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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